锐新科技: 关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3 02:42: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
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
和管理效率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随着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ERP 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细化了各项指
标管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成本核算经验,将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而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
平均法。
  本次变更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
均法。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
计价方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
     考虑到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型号繁多、收发频繁、周转快等综合因素,
将以前各期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重新计算成本无法实现,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
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等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
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采用 ERP 信息管理系统,将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
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而更加及时、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本次变更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符合国家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成本核算经验,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原材料、半
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各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
息,有效地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锐新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