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3 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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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4-11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4 年 08 月 20 日、2024 年 08 月 21 日、2024 年 08 月 22 日)股票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3.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大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
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及市场关注事项说明如下:
与常州实道公司 21 起诉讼,截止报告日涉案金额为 8.92 亿元,案件在进展过程
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胜诉,可能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错报风险;
若公司败诉,可能涉及偿还债务风险。”,除报告中此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为改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率,公司内部正在进行结构调整;
   (1)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拟以公
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希望通过重整能够避免公
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的维护员工、
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能否获得法院受理以及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
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07 月 12 日、2024 年 08 月 0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公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
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适用的指导意见(试行)》《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
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重组服
务机构”)向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并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
并已于 2024 年 08 月 14 日完成备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8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为加快推动庭外重组及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决定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
资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8 月 20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的公告》。
   (2)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2 号),因公
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7 月 3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
   (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2023)苏 04 民终 2280 号、2282-2288
号共 8 起案件 1 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4 年 08 月 05 日公司收到江苏
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寄来的(2024)苏 0411 民初 1894-1905 号共 12 个案件
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08 月 0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有
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报告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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