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3152 债券简称:润禾转债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9,923,12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7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3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目标的议案》
出席会议且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
效表决票总数为 1,156,650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7,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3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7,5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87.1093%;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9540%;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
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博律师、苏成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