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564,690,6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391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61,794,02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9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96,63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3919%。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96,638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3919%。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4,604,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 有效 表 决 权 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0,438 股,反对 69,800 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西子
洁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