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研发项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
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关联独立董事陈不非先生回避表决后,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程序合规,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表决结果:经关联独立董事陈不非先生回避表决后,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不非、陈希琴、余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