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环保”)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海峡环保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 号)核准,海峡环保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为 84,158,41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2XMAA10155)。海峡环保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
根据 2021 年 8 月 23 日海峡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
峡环保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 总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工程
厂 PPP 项目
合计 60,139.56 51,000.00 50,270.36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70.36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海峡环保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海峡环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计划
的情况下,海峡环保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海峡环保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海峡环保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海峡环保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海峡环保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
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海峡环保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审批的额度内全权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
海峡环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四、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海峡环保将选择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
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海峡环保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海峡环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
投资风险。
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海峡环保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五、对海峡环保日常经营的影响
海峡环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海峡环保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海峡环保及其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海峡环
保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内部决策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海峡环保募投
项目正常计划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海峡环保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海峡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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