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4-03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通过电子
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涵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
集资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新风光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