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2 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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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为 87%,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60 万股,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122)。
   公司执行上述回购注销决议后,公司股份将由目前的 1,429,248,839 股变更为 1,429,222,839
股(实际股份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股份数为准)。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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