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5.49 元/股),预计后续将
可能触发“中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
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 理 委 员会 ( 以 下 简称 “ 中 国 证监 会 ” ) “证 监 许 可
〔2022〕678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 57,053.7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挂 牌 交易 , 债 券 代码 为 “123147 ”, 债 券 简 称“ 中 辰 转
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6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8 年 5 月 30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 第 十 六次 会 议审 议 通过 了 《关 于 向下 修 正可 转 换 公司 债 券转 股 价格 的 议
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将“中辰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7.78 元/股向下修正为 6.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为 6.4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
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5.49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
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中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
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
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
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2 年 5 月 27 日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