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4 年半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251,419.58 元,母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
润 70,212,231.5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
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
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25,900 股,按照公司总股本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
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
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