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22.99 万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683.92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376,289,913.00 股为基
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5.77 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0.63%,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0.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该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配方
案。上述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
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
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
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