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 关于担保的进展的更正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2 01:25: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53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52)。经核查,公告
中的“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部分内容需予以补充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
《担保业务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4030615),合同约定为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新
材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333.5 万元,保证期间
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 年众字第 284-1 号),合
同约定公司以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如皋市不动产权第 0024100 号)
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被担保的履约期限为一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年众字第 284-2 号),合
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
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更正后: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
《担保业务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4030615),合同约定南通众和为江苏银行南通分行
与九鼎新材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向江苏银行南通分行提供
三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 年众字第 284-1 号),合
同约定公司以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如皋市不动产权第 0024100 号)
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024 年众字第 284-2 号),合
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
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南通众和代债务人履行债务之日起三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披露的《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52)其他内容
保持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正威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