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 特宝生物: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2 0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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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
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
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分
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孙黎先生外,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也不包括公司实际控
 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
 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
 内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中心对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
 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
 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设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
分为 S(卓越)、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胜任)五个等级,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
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和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
分若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同首次授予部分为
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度。
  (二)考核次数
  实行年度考核,每个考核年度组织综合考核评价一次。每个考核年度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一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中心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中心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
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
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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