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以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
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若英女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
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700.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75,088.79 73,7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中,“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
东股权项目”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确定的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调整拟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摘牌成交价格及相关税费少于本
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700.00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金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
项目
合计 73,885.03 73,7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将在不改变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
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