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2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