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发行人”)和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06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上〔2022〕71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债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
示如下: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
分由华泰联合证券包销。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
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
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15,000.00 万元。当实际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
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
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
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
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恒辉安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
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
配信息。现将本次恒辉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 5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共计 5,000,000 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恒辉转债总计 434,767,300.00 元,即 4,347,673 张,占本
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86.95%。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恒辉转债”
应为 65,232,700.00 元(652,327 张),按照《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
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7 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 652,320 张,即 65,232,000.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13.05%,网上中签率为 0.000912737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 数 量 为 71,468,554,17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7,146,855,417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4 年 8 月 22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
签 仪 式 , 摇 号 结 果 将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恒辉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
原股东 4,347,673 4,347,673 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3,439,120 3,439,120 100%
动人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71,468,554,170 652,320 0.0009127370%
合计 71,472,901,843 4,999,993 -
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海霞获配数量为 1,719,600 张,实际控制人王咸华
获配数量为 687,800 张,实际控制人王鹏获配数量为 687,800 张,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获配数量为 343,920 张,合计数量为 3,439,120 张,约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8.78%。
注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
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7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恒辉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4 年 8 月 19 日(T-2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 集 说 明 书 提 示 性公 告 》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
关材料。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
联系人:张武芬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 8088 或 80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966571
发行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