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 号江苏利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8.60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此次会议,本议会议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
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
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总监许立群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5,388,170 99.6701 368,800 0.2931 46,120 0.036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高霞、郑钰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