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当出
席的监事 4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先生主
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表决内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按照各项财务制
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经自查,我们没有
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情况;公
司全体监事承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内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
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内容:为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
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