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8,302,758.8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61,283,325.68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
润为 367,110,517.83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368,851,478.23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以合并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
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后为 116,769,973 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7,515,495.95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若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成长情况相匹配,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以不高于 2024 年上半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