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润 123,235,921.13 元(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 401,337,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17,480,500 股,以余额
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15,156,95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93.44%;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79.24%,达到 50%以上。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将
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长期利润
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不存在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加大现金分红总额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
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
合理回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