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4,894,397.40 元,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314,175.7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80,696,45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8,069,645.3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未经审计)比例为 32.42%。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
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