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 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0 23: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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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4-08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2024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及发行文件中相关条
款规定,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作为发行人的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已召开,现依据“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度第二
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发出的持有人会议
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17 桑德 MTN001
会议名称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时间          2024 年 8 月 14 日 10:00
召开地点          腾讯会议
召开形式          非现场
  二、参会情况与会议有效性
  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13 日,17 桑德 MTN001 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计 7 家
机构。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 7 家。
  经核实,上述机构和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元,占“17 桑德 MTN001”总表决权的 100%。根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
定,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持有人会议有效。
  三、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一:关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由 5+N 年到期变更为 5+3 年到期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全体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
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
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全体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同意后生效。因此,本议案获得
通过。
  (二)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启迪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6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5.29
亿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2.9%;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
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4.71 亿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 47.1%。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因此,本
议案未获得通过。
  (三)议案三:关于要求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发行人以其项目公司对债券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
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
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因此,本
议案获得通过。
   (四)议案四:关于要求发行人做出正常付息承诺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全体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
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
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全体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同意后生效。因此,本议案获得
通过。
   (五)议案五:关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续召开持有人会议除审议特别议案外不再需要
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
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
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因此,本
议案获得通过。
   (六)议案六:关于要求发行人承诺尊重合同条款,诚信履约,明确减少注册资本事件
发生于工商登记办理完成日(2023 年 3 月 6 日),而非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
(2022 年 12 月 12 日)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
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
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因此,本
议案获得通过。
  (七)议案七:关于要求发行人提高 50BP 的票面利率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全体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
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
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全体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决同意后生效。因此,本议案获得
通过。
  (八)议案八:关于要求发行人聘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6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9 亿
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9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
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
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 亿元,占比为 1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因此,本
议案获得通过。
  (九)议案九:关于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启动应急预案,发行人应按照监管机构要求
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与主承销商发布关于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案,包括信用增级措施、提
前偿还计划以及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10 亿
元,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本议案的 17 桑德 MTN001 持有人或持有
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放弃投票权的 17 桑德 MTN001 持
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 亿元,占比为 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
文件约定,此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因此,本
议案获得通过。
  四、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张宇侬、崔兢赫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出席本次会议“17 桑德 MTN001”
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达到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总额的
三分之二以上,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决议生效。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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