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作为中集安瑞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中集环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9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1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27.34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38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公司及子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
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金金额
合计 106,818.23 100,0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
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推进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
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
投资决策权、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
跟踪管理。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投资产品属于稳健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济、财政及货币
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
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施丹 王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