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52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 年 8 月 13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为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4)、《关于为子公司
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45)、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
号:JK053324001862)
(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贷
款期限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
《担保业务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4030615),合同约定为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新
材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333.5 万元,保证期间
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 年众字第 284-1 号),合
同约定公司以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如皋市不动产权第 0024100 号)
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
币 5,000 万元,被担保的履约期限为一年。
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024 年众字第 284-2 号),合
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
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9455.03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30%,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 20522.02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2%,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 8933.01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8%。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