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
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1)(2)(5)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