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收到《关于受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57 号)。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
证上审(再融资)[2023]305 号)。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及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及《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
审核,并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意见的通知》。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交证监
会注册。
管局给予行政处罚影响,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中止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注册程序。
鉴于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工作,公司会
同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相关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于 2024 年 6 月
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并随后提交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 年 8 月 20 日,上交所同
意恢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