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5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8.79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 000195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728,461,819.89
项目投入 B1 212,937,221.71
截至期初累计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B2 63,260,265.19
发生额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345,000,000.00
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B4 952,500,000.00
项目投入 C1 50,865,322.8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C2 13,982,954.94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C4 13,799,060.15
项目投入 D1=B1+C1 263,802,544.51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D2=B2+C2 77,243,220.13
截至期末累计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345,000,000.00
发生额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D4=C4 13,799,060.15
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 D5 865,000,000.00
E=A-D1+D2-D3-D4-
应结余募集资金 318,103,435.36
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8,103,435.36
差异 G=E-F -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83,103,435.36 元,其中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
额为 865,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4 月分别与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
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一同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均在监管账户范围内进行存储和使用。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款方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
湖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
湾支行【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
湖支行【注 2】
合计 - 318,103,435.36
【注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高新区支行指定的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辖属
支行)
【注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15508008888888)系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
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开立监管账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
金额为人民币 86,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益 年化收益率 是否 期限
受托方 类型 金额(元) 起止时间
类型 (年率) 到期 (天)
平安银行股
保本 1.650%或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4/30-2
深圳香蜜湖 存款 024/8/01
收益 2.420%
支行
平安银行股
保本 1.650%或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4/30-2
深圳香蜜湖 存款 024/8/01
收益 2.420%
支行
平安银行股
保本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6/25-2 7天
深圳香蜜湖 存款 024/7/02 滚存
收益
支行
中国银行股
保本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4/29-2 1.10%或
深圳深圳湾 存款 024/7/01 2.55%
收益
支行
中国银行股
保本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4/30-2 1.10%或
深圳深圳湾 存款 024/8/28 2.60%
收益
支行
宁波银行股
保本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4/30-2
深圳南山支 存款 025/4/23
收益
行
平安银行股
保本 1.650%或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2024/4/30-2
深圳香蜜湖 存款 024/8/01
收益 2.420%
支行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4,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1%。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4,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1%。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该笔款
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支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
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
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 年半年度,使用自筹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金额共 1,563.69 万元。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之日前 3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
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预定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
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
核查意见。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峰岧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
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3,000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专
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增资。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峰岩上海下设全资子公司峰岩半导体向上海朗锨购买位于上海市长宁区
临虹路 280 弄 5 号全幢房产,房产建筑面积 5,724.36 平方米.双方商定总价人民
币 1.3 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4,683.00 万元,剩余价款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标的房产中部分面积将用于募投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项日”的实施。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
房产过户流程已办理完毕,房屋验收尚未完成,其中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
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 18,900 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联合竞
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方式。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获取场地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
从上海市嘉定区变更为上海市,获取场地方式调整为由峰岧上海下设全资子公司
获取该募投项目所需场所,从而尽快获取募投项目所需的场所,加快募投项目的
实施。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2,846.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6.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260.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
(如有) 金额(2) (3)=(2)-(1)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
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 否 34,511.00 34,511.00 34,511.00 1,440.11 10,964.10 -23,546.90 31.7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 2026 年 12
否 10,033.00 10,033.00 10,033.00 3,646.42 4,416.16 -5,616.84 44.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月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 11,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 55,544.00 55,544.00 55,544.00 5,086.53 26,380.25 -29,163.7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4,50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股份 - 1,379.91 1,379.91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 1,379.91 35,879.91 - - - - - -
合计 - 6,466.44 62,260.1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