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八月
目 录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以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武汉长盈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 80 号武汉长盈通
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 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98.683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237.4426 万股的
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邝光华、廉正刚、曹文明、江斌及其他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
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邝光华、廉正刚、曹文明、江斌及其他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
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涉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他相关协议;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授
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邝光华、廉正刚、曹文明、江斌及其他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
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