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
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宇
新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逐步扩大,同时受国际政治、经
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
结合公司进出口业务收支的预期,从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及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7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
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 7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
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
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
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汇主要来自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对外进
出口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损失。
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锁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
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
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
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将公司可能面临
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审查与符合资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
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
督检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
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拟开展的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
期收支金额、期限相匹配,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进行相应核算。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宇新股份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
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汇率波
动风险及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宇新股份根据相关
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
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宇新股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人对宇新股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文乐 郭明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