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业
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汪素南先生、薛宏立先生的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78
条、《商业银行法》第 27 条所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进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同意聘任
汪素南先生任总行公司业务总监、薛宏立先生任总行金融市场总监。
独立董事:王 喆 蔡洪平 吴 弘 孙立坚 叶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