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84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76 人,代表股份 192,647,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49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81,504,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88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共有 272 人,代表股份 11,143,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
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89,836,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06%;
反对 2,701,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22%;弃权
份总数的 0.05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37,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845%;反对 2,701,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23%;弃权 1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本议案表决结果,刘儒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均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
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