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0 0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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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核查意见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
司 2023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
市规则》第 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18名激励对象25.15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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