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8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金世春先生对本次会议的二项议案均投反对票。反对原因请见本公告正
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姜振华
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向公司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提议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口头、
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3:30 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
会主席金世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会议主持人金世春先
生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请改选监事会主席金世春
先生,选举监事姜振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1 票反对。金世春先生反对理由:本人作
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尽心尽力,因此反对改选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先生《关于提请召
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黄业
华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7.71%的股份,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提请免去罗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2:《关于提请免去贺德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免去凌云志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4:《关于提请免去金世春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 5:《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
制);
议案 6:《关于补选李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7:《关于补选饶思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研究,监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 5 以议案 1、议案 2 中全部或
部分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若议案 1、议案 2 未获全部通过,且议案
成功免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人数和离职董事人数的,候选人按照被成功免去非独立
董事职务和离职董事人数导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席位数量确定成功当选非
独立董事的数量并按照被投票数从多至少进行排序,排序在前者当选,超过空缺
席位数量的不当选。议案 6 以议案 3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议案 7 以议案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
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1 票反对。监事金世春先生反对理由:本
人已在监事会召开前提醒提案人,让相关律师出具认定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但目前尚未收到。因此我认为本次会议议案二关于监事会临时召
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存在瑕疵。鉴于本人对规则的理解,因此本人对本议案投
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