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
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信视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独立董事高素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
素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并将在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按照有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的职责。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征得被提名
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结合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提
名丁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如丁文华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丁
文华先生同步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