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5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000 元~6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42.97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18,937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0%
实际回购金额 33,005,420.74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2.96 元/股~52.10 元/股
注: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 63.6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42.97 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1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63.60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和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718,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234,195 股的比例为 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10 元/
股,最低价为 32.9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05,420.74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本公
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
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507,738 52.67 54,031,452 52.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2,802,590 47.33 48,202,743 47.1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0.00 0.00 718,937 0.70
户
股份总数 69,310,328 100.00 102,234,195 100.00
注:1、回购前股份类别对应的股份数量为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的股份情况。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718,937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用途,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