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4 年 8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4 年
年 8 月 20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
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是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