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
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
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完成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本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
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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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 2024 年 8 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
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宫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具体内容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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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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