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0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240名激励对象办理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37,304,195
股的1.3129%。本激励计划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职的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37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第一个归属期 50%
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50%
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和2024年累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6.1亿元
注:1、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汇兑损益及公司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1>、优秀<2+>、良好<2>、合格<3>、待提升<4>和
不合格<5>六个档次。
考核等级 1 2+ 2 3 4 5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提升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期计
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必须在上年度绩效考核不出现待提升<4>、不合格<5>
等级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归属的资格。
若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提
升或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
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要
求缴付于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未缴付资金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
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
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2,000,000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3.3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决定取消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丧失激励资格和4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
象 资 格 ,并 作 废 上 述 人 员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归 属 的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合 计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决定对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7元调整为3.12元。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定取消1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60,000股。另外,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4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或不合格,公司将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
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7,500股。综上,公司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实际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7,500股。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4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实际归属15,380,000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监
事会亦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
日,向250名激励对象授予3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7元/股(调
整前)。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取消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丧失激励资格和4名离职人员的激励
对 象 资 格 ,并 作 废 上 述 人 员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归 属 的 第 二 类 限 制 性 股 票 合 计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决定取消1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60,000股。另外,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4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待提升或不合格,公司将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467,500股。综上,公司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实际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527,500股。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7元调整为3.12元。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第十五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以3票同意,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丽萍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240名激励对象办理
(二)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授予总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2日。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
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1日。
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
注:1、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审计报告》(XYZH/2024BJAA8B0106),2023年归属
并剔除汇兑损益及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3,095,564.36元,
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023年度汇兑收益为26,899,483.28元,2023年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
利润剔除汇兑损益及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金额为
设定的考核指标。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经考核,4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
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 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或不合格,公司将
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或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当 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
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股票合计467,500股。本激励计划240名激励对象满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足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可归属15,380,000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为符合归属资
格的2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9月12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5,380,000股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40人
(四)授予价格:3.12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
本次可归属股票数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万股) 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万股)
蒋薇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00 25.00 50%
黄莎琳 副总经理 50.00 25.00 5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周丽萍 50.00 25.00 50%
会秘书
李伯洋 副总经理 50.00 25.00 50%
小计 200.00 100.00 5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6 人)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在职
激励对象(4 人)
合计 3,169.50 1,538.00 -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40,988,187 股。上表中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44 名在职激励对象授予日获授股数。4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获准归属,涉及第一个归属期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7,500 股。
四、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240 名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40 名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380,000 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240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名单。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针对调整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公司本次调整和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
整和归属事项系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进行,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
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
息披露。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
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股份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归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八、备查文件
查意见;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