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9 2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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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为上海艾为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为电子”、“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艾为电子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95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
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人就
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46,813.72        246,813.72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7,747.45 万
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
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47,747.45         47,220.00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
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8,932.47 万元及其衍
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1,251.13 万元,合计约 20,183.60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
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
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
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
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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