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9 2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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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为上海艾为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为电子”、“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艾为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
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95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7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全
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4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合计                246,813.72            246,813.72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 47,220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
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
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7,747.45 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如下: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47,747.45          47,220.00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
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8,932.47 万元及其衍
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1,251.13 万元,合计约 20,183.60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
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
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体金额以划
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 73,858.20 万元变更为 94,041.80 万元(具
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
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
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
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
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
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
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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