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4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挺
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
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