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4-3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监
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
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现场参会 2 人,监事吴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管人
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对大兴川电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大兴川电站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
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
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方案的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
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利于促进相关
人员更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本项议案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本项议案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