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19 2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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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直
接送达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范珠慧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康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
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半年报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就参股公司融资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
虑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参股
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监事会认为,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46)。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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