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 1.20 元
(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票 313,400 股。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475,027,839 股×0.12 元/股=57,003,340.68 元。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
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
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57,003,340.68 元÷510,323,996 股×
五入)。因此,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1117002 元/股)。
行权价格将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将分别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云顶翠峰云顶裙楼一楼
咨询联系人:李畅、关雷
咨询电话:0755-8324167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