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25,453,898 股减少至 320,134,598 股,公司注
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 325,453,898 元变更为 320,134,598 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
下:
(1)联系人:张传波
(2)电话:0531-76492889
(3)电子邮箱:jinleizqb@163.com
(4)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
(5)邮政编码:271105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
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
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