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9 20:45: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小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开
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
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购。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四、提议人股份变动情况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回购期间暂
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
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卢小波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
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具体以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开勒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