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60,000 万元,期限 5 年。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次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弘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4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4 股,本次不送红股。该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实施。根据《广州弘亚
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8.09 元/股调整为 26.84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股调整为 26.4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方案于
价格由 26.44 元/股调整为 25.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
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该方案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实施。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弘亚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84 元/股调整为 25.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5.24 元/股的 85%,即 21.45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
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弘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