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9 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
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号楼 4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409%。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8%。
份 445,3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445,3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独
立董事候选人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部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181,817 99.6800% 108,900 0.2702% 20,100 0.0499%
其中:中小投资者 316,322 71.0322% 108,900 24.4542% 20,100 4.5136%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全部出席股东 40,161,517 99.6296% 121,500 0.3014% 27,800 0.0690%
其中:中小投资者 296,022 66.4737% 121,500 27.2836% 27,800 6.24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廉洁、叶沛瑶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