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人(莫小玲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53)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