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
会反映;
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
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
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